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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严查圈占集体土地行为 重点清理借迁村并点、村庄整治等名义违法占地
发布:2008-11-05  

    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河南省有关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严查变相圈占农村集体土地行为。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省农业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坚决制止新农村建设中变相圈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河南省四部门将联合开展检查活动,摸清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土地使用与管理情况,有效遏制变相圈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秩序。

    据介绍,河南省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检查中将重点摸清以下四方面情况:一是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庄整治、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小城镇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擅自扩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情况。二是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情况。三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规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情况。四是各地出台的与上级精神不一致文件的清理情况。

    通知指出,检查以省辖市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各级自查自纠与上级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抓好市、县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宗调查核实,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省级将对市、县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违法圈占集体土地数量大、非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检查期间边查边犯、顶风作案的,省、市将实行直接查处或跟踪督办。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处理工作不力的,要予以纠正,跟踪督促落实。直查、督办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予以通报。对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高发的地区,要严格进行问责。对重大典型案件,要从重从快重点查处,公开曝光。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建立阶段工作报告、重大问题通报、典型案件督办、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备案等制度。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多渠道和定期协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清查处理中的有关政策问题。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检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处理政策,营造舆论氛围。

    编辑点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作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原则。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屡禁不止的违法占地行为,河南省出台上述通知,可谓适逢其时。

    其一,建立纠正查处不力责任追究制度和违法违规多发区问责制度,各级自查自纠和上级督导检查相结合,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而增强了有关地方政府和用地单位的责任意识。

    其二,建立多部门协作制度,有利于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农村违法占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国土资源、建设、农业等相关部门按职能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可以形成执法合力。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根据违法占地的不同类型,采取以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办法,有效避免了出现问题后相互扯皮的现象。

    其三,建立土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举报与监督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土地合法权益。

当前,各地都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秩序,维护农民权益。河南的做法就是一个积极的例子。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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