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紧急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6月13日,吕梁市离石区上安村发生黄土崩塌,19人被埋遇难,损失惨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降雨明显多于历年水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加之汶川地震的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市要立即在辖区范围内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布署、再检查、再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认真地开展排查工作。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此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积极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认真研究解决排查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要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 二、落实责任,防灾责任要分解到部门、基层、个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学校、居民点、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矿山企业等重点排查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分解到部门、企业、乡镇、村,落实到人,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在全面排查过程中,对新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要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制定包括监测、避让、紧急撤离、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四、保证资金投入,提供物资保障。各市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投入,保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需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五、汛期要加大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力度,加密监测频度,必要时采取紧急撤离等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按速报制度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 二○○八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