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阳县、交口县、文水县、离石区、柳林县、兴县、临县、岚县、方山县、孝义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省厅组织你局及有关人员,对上述十个县(市、区)所补充耕地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如下: 一、通过现场查看及与省地籍库资料核对,补充耕地符合《山西省复垦开发耕地的标准》和补充耕地有关规定的,同意验收。 此次补充耕地通过验收面积为14204.17亩。其中:中阳县770.4亩;交口县1172.3亩;文水县1178.0亩;离石区723.39亩;柳林县1301.2亩;兴县1352.0亩;临县1880.4亩;岚县596.1亩;方山县2478.0亩;孝义市2752.38亩。(各单位补充耕地位置、地类、面积见附表)。 二、鉴于补充耕地工程竣工时间较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完善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培肥及土壤改良工作,促进农业产量的逐年提高。 2进一步完善配套水利设施,保证水浇地有充足可供利用的水源和浇灌设施。 3、明确新增耕地的权属关系,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的管理工作。 4、建立耕地储备库,完善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做好耕地占补平衡的抵顶及变更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平衡。 附:吕梁市2008年补充耕地明细表 二○○八年五月五日
|